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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8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及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附件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2017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附件2)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3)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2018年度政府采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包括且不仅仅限于服务器、台式电脑、便携式电脑、路由器、移动硬盘、U盘、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传真机、电视机、办公家具、复印纸等)、工程、服务,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在学校部门集中采购限额(目前为2万,含2万)以上项目的采购。

(1)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需先填写《政府采购指标划转调整通知》(附件4)交计划财务处调整采购预算指标;

(2)已纳入年度预算或已完成采购预算指标调整的,填写《采购需求表》(附件5)交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办公室。

经资产管理处向财政部门报批预算执行计划并获批预算执行确认书后,根据确认书批复采购类型、方式由采购中心或部门进行采购。

2、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预算金额在学校部门集中采购限额(目前为2万)以下的项目:

货物类项目,部门或个人都应当通过浙江“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系统(http://www.zcy.gov.cn)进行采购,网上超市价格为最高限价,可通过协商议价降低价格;网上超市未上架或网上超市最低价格高于其他市场价格的商品,可从其他市场采购,报销时提供网上超市搜索或网上超市价格截图打印稿

服务、工程类可自行采购(定点除外)。

3、印刷、公务用车、会议培训、中介服务等实施省级定点采购和办公设备维修、窗帘制作维修、小额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等校级定点采购的项目,应在资产管理处公布的定点供应商名单(http://zcc.zufe.edu.cn/ddcg1.htm)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4、公务机票购买自2014年底即开始实行定点服务,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购票:

登陆“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或下载“公务行”APP登陆注册后直接网上购票(公务卡用户);

联系“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www.gpticket.org公布的供应商、服务商电话委托购票

通过其他机票服务商或平台查看价格,票价低于“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提供价格的,两边网站截图打印作为凭据后,可通过其他机票服务商或平台购买。(具体操作流程等查看资产管理处网站“公务机票定点”http://zcc.zufe.edu.cn/info/1283/2373.htm)

5、有网上超市采购需求的老师,可下载填写《政采云“网上超市”采购账户开通信息表》(附件6)交各单位、部门采购联络员,部门汇总后于1月10日下班前将纸质报资产管理处217办公室,电子稿发313326886@qq.com邮箱,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开通平台账号。大家可参照《政采云“网上超市”采购操作指南》(附件7),登陆网上超市进行采购。

6.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采购数量、采购预算,应按照《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附件8)执行,因科研等特殊原因确需超标配置的,需单独报资产管理处并经财政厅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

7、小额项目应计划集中批量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禁止通过人为拆分来规避限额控制。

8、后附根据《浙江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浙江省2017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整理的2018年度品目分类参考目录(附件9),仅供大家参考。

各部门、单位、老师个人都应严格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监察、审计部门也将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资产管理处、实验管理办公室

采购中心

计划财务处

 

 

附件:

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2.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2017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3.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 政府采购指标划转调整通知

5. 采购需求表

6. 政采云“网上超市”采购账户开通信息表

7. 政采云“网上超市”采购操作指南

8. 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9. 2018年度政府采购品目分类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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