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通知 > 正文

关于2007年六一儿童节过节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23   浏览次数:
lt;P>各位老师: 按人事处通知,凡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教职工子女可领取六一儿童节过节费。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5月23日前将子女信息报到504办公室。 伟德体育办公室 2007年5月18日</P>

上一条: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队参加学校“永葆先进,共创和谐”教职工大合唱比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