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申报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09〕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浙人发〔2009〕67号)文件精神,项就做好公司2009年度择优资助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 项目申报工作要坚持好中选优,保证质量,把项目资助与促进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2006年1月1日后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四)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08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 凡申报社科类的项目,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 二、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材料(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1份;(三)每位申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中的任意一种(复印件),以证明其留学人员身份; (四)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A4纸打印。 上述材料请于4月12日前交人事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zgl@zufe.edu.cn。 四、申报有关要求 (一)留学归国的教师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申报; (二)2008年度及以前获得经费资助现尚未完成项目的人员,本次不得申报。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