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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医疗费报销和领取子女统筹医疗验证贴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07   浏览次数:
<P>三、报销手续:报销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经卫生所审核后直接在卫生所报销;报销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由卫生所审核,校医疗领导小组审批后,于12月26日到校财务处报销。(校财务处12月26日上午9:00-11:00在下沙、文华两校区同时报销,请各位报销的老师在校卫生所审核时同时选定报销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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