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强化人才培养的考核管理,充分发挥省151人才工程在培养高层次人才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151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浙联办〔20114〕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省151人才培养期满综合考评
(一)考评对象
2009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2009年后已从第三层次选拔为第一、二层次、调离浙江省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此次考评范围。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考评主要内容是: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4个方面。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和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达到领先水平。
(三)考评程序
(1)考评对象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所在二级学院(部)进行评议,并将材料报送人事处;
(2)学校将材料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3)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4)符合综合考评要求的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浙江省151人才证书”。
(四)报送材料
1.《2014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电子稿);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见附件2)1份。
二、省151人才培养成果统计
(一)统计对象和内容
2012年(含)之前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所有培养人员,自入选工程至今所做出的主要业绩成果。
(二)报送材料
1.2011年、2012年入选的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附件3)1份;2010年(含)之前入选的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附件4)1份。
三、报送要求
凡列入考评对象、统计对象的教师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及时提交材料至各二级学院(部)。各二级学院(部)对考评对象进行评议后,全部材料须于4月7日前汇总报校人事处(行政楼306)。
联系人:刘畅 电话:8755 7036
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附件:1. 2014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
3.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
4.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
5.2009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