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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0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15年寒假、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过一个平安假期和喜庆、祥和的寒假和春节,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现将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二、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进行一次以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部门内部的安全。安装报警设备的部门,应及时启用,做好防范工作。
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师生员工的防火、防盗、防骗、交通和食品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部门的贵重物品、机要文件、印鉴等要妥善保管,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理,离开办公室时应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要督促员工在放假前要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等,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假期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均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以切实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师生回家期间,应到正规的售票点购票,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不乘坐车站外非法营运的车辆,对非法营运车辆上门推销车票的,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行车、走路要注意财物的保管和自身的安全。
五、全校师生请凭各有效证件进出校门,以确保校园内的安全;各部门如有外聘施工队需在假期里进入校区进行各类施工,应敦请施工队负责人凭聘用部门证明并带上全部施工人员名册在放假前到保卫处办理出入证。
六、校内师生在寒假期间需办理户政方面的相关手续,请联系保卫处寿老师,联系方式:13858139968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557110

保卫处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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