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2015年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全面把握国内外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大力推进旅游多样化、国际化和信息化,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总收入超万亿大产业,率先在全国建成旅游经济强省。

二、项目类型及经费资助

本年度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类型分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1、应用对策研究。按照“应用对策类研究选题指南”所列的问题指向,设计项目进行研究。申报者应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未列入《项目指南》的项目可作自选项目申报,但评审时设立一定比例加以限制。

2、基础理论研究。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围绕旅游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命题和基础理论自主选题,自由申报。项目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支持对旅游学科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3.本次申报共设项目6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5000元;一般项目10项,资助标准为每项2500元;其他为自筹项目,由申报单位落实研究经费。资助经费由省旅游局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审核结题后一次性拨付。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专家根据申报项目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2.以下情况一般不能申报2015年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已立项或完成的国家旅游局或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已获国家旅游局立项或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的子项目;国家旅游局或省旅游科学研究立项项目未能结题者;其他有可能影响项目顺利完成者。

四、项目结题

1.项目最终成果可以同时为多种形式,但应用对策类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之一必须是研究报告,基础研究类项目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其中重点项目必须是公开发表并署名基金项目名称的成果。

2.申请结项须填写《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成果原件的复印件(含电子版)、3~5千字的成果摘要(含电子版),须专家鉴定者还需提供最终成果鉴定证明。结题材料经申报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浙江省旅游局。

3.本年度立项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的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为1-2年,项目研究阶段从 2015年 10月 20日 起 至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旅游局时止(结题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 10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打印和复印一律使用A4纸。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项目指南、申报表)点击附件下载。申报者须在截止日期前将申报表一式四份交学院,由学院统一递交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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