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高等教育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下文称《通知》),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省内各单位进行申报。现将《通知》下发,并对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及各专业委员会。

2.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领衔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

3.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未完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项的,不具备此次申报资格。

二、申报办法

1.限额申报。公司限报名额:重大攻关课题1重点调研课题1一般研究课题2项。

2.本次推荐评审按照《通知》要求实施,相关表格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下载。申报者按课题指南要求进行选题,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

3.浙江省高教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按要求确定申报课题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三、其他事项

1.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8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2.课题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5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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