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办厅函[2014]4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四)教育部重点课题;

(五)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公司限额指标为3项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

(1)审查合格的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12份(原件1份,复印件11份);

(2)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11份。

2.电子材料

(1)每个课题的评审书和活页电子文本,文档名称为“学校+申报人姓名(评审书或活页)”;

(2)课题汇总表。

(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二)所有课题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9月5日前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规划和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课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

3.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3、2014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

                                                                科研处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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